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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患重疾 太平人寿一年赔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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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很多人都会为自己或家人购买重疾险,但是却常常发生购买了重疾险,发生重疾后保险公司以疾病不属于重疾范围拒绝赔偿的情况发生。那么到底什么是重疾险,哪些重大疾病才是属于保险理赔范围?

  近日,钟女士(化名)接到了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理赔结案通知。据悉,这已是钟女士今年第三次获得理赔,共计获得重疾及医药费保险金赔付共计26.5万元。

  5年前,钟女士为自己投保了太平人寿“卓越人生”保险计划,其中包含寿险、意外保险、两全保险、重疾保险,并附加了每年10万元保额的医疗保险。今年年初,钟女士被确诊为乳腺癌,医生建议尽快手术,手术后,钟女士在病床上拨打了太平人寿95589报案电话。

  随后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到医院协助客户备齐了申请资料,仅用3个工作日便高效结案,给付钟女士重疾保险金20万元,医药费34000余元。该公司理赔人员告诉钟女士,由于她购买的是组合保险产品,保单中的其他险种在本次理赔后仍继续有效,尤其是医疗险,可用于后续治疗的医药费报销,全年报销费用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月初,钟女士申请了第二次理赔,当天即获赔1.4万余元。6月中旬,钟女士再次申请理赔,获理赔金1.7万余元,至此,钟女士共获得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的理赔金达2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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