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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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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大幅度提高职工和居民医疗待遇。这些惠民政策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北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大幅度提高职工和居民医疗待遇。这些惠民政策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这一系列政策也是本市医改方案当中的重要部分。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本市还将调整药品报销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提高人工器官报销比例,增加门诊特殊病的范围,还要建立“一小”和无业居民门诊报销制度,提高“一老”的报销比例,出台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具体办法。

  医保限额

  职工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0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7万元调整为3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0万;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0万。

  政策调整是依据国家要求: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根据2008年公布的职工年平均工资44715元计算,本市的职工医保提高到6倍后应为26.8万元左右,统一调整为30万元。封顶线的提高将解决大额医疗费用负担重的问题。

  医保住院

  职工住院大额医疗费用报销提高至85%

  提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其中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由70%调整为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由85%调整为90%(含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调整,将提高个人医疗待遇水平,特别是在职职工大额医疗待遇提高20%左右。

  上述两项政策将大幅提高患大病或有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的人员医疗待遇水平,极大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医保社区

  社区门诊报销比例达90%

  通过政策调整,将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社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90%。其中,在职职工在本市社区卫生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0%调整为90%;70岁以下退休人员在本市社区卫生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85%调整为90%(含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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