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人的微信朋友圈都流传着这样的内容,“4月1日之后,‘返还型
健康险’产品停售,部分保险产品将涨价。”那么上述传言是真的吗?有不少市民在看到了该消息后,对于是否要抓紧买上述保险产生了疑惑。对此,保监会明确表示:“上述报道与事实并不相符。”
保监会发布的风险提示称,报道的“《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返还型健康险即将停售”等消息与事实不符,报道中所附视频也为2006年对《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报道,而并非近期新闻。此外,还有部分保险代理人利用保监会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在2017年4月1日前,对不符合监管规定和监管要求的保险产品主动停售等行为进行炒停涨价的炒作。对此,保监会也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借整改时机虚假宣传,利用第三套生命表的实施进行炒作。
“停售炒作”来自何处
此次“炒作”行为似乎是源自对《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
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保监寿险[2016]199号)的误读。
上述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需在2017年4月1日前对本公司保险产品进行主动自查和整改,对不符合监管规定和监管要求的保险产品主动停售。
通知表明,保险公司要对年度累计规模保费收入少于100万元且年度累计销售件数少于5000件的备案个人产品进行主动停售(产品使用未满一年的除外);对于消费者认可度不高、销量不佳的产品,或是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合理等情形的,应当主动退出市场。
保监会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时机,虚假宣传,采取产品“炒停”等营销策略违规开展保险业务,违背保险最大诚实信用原则。中国保监会一旦发现保险公司存在产品“炒停”等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责任。
产品服务不受影响
面对市场上一些保险产品可能会停售的消息,不少市民表达了担忧。
“我之前买了一款所谓的‘返还健康险’产品,如果停售了,那我的保险会不会受到影响?”市民纪女士表达了自己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