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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医责险试点需迈四道坎 强推需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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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医患矛盾频频曝出,化解医患纠纷的医疗事故责任保险越来越受关注。目前,国家拟推行医疗责任险,专家表示,国家版医责险试点需迈四道坎,强推需有法可依。

  近日,一改各地医院自愿购买这一保险现状,中国医师协会牵头推出“国家版”强制性医责险,拟于6月在深圳地区15家公立医院试点推行。尽管强制推行有利于减轻医院的经济负担和医生的行医压力,但试点推行还需迈过四道坎。

  深圳拟6月试点推医责险

  深圳市计划于6月底在15家公立医院推类似于交通强制险的医责险。

  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市卫计委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医师协会作为投保人开展医责险试点工作,承担医患纠纷处理服务等职责。医师协会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确定承保的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医责险协议。

  与其他试点地区不同的是,深圳医师协会将成立“医疗责任保险处理服务中心”,代理试点医院及其医师处理医患纠纷和医责险索赔事务。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医责险理赔部门,与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共同处理医责险理赔事务。

  保险公司依据服务中心代理试点医院处理医患纠纷后的法律文书确定赔偿责任,直接向患方支付保险赔偿金。保险公司对未经服务中心处理、医院自行与患方达成的赔偿或补偿协议确定的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医师协会将为会员建立医疗风险数据库,建立医疗风险标准化评估体系,对医疗风险状态进行监控与评价,指导会员改善和控制医疗风险;并为执业医师建立执业风险档案。这也将打破国内医责险设计上无数据支撑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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