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个别保险公司会要求交警队或意外发生地派出所出具事故报告外,多数保险公司在勘察完现场后会快速定损,并进入理赔程序。但多数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先行垫付赔偿及修车费用,随后在保险公司报销。当然,也有保险公司为提高客户满意度,针对此类损失不大(如3000元以内)、责任明确的单方事故开通了快速理赔通道,详情车主可咨询投保的保险公司。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二)、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人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注: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电话或上门服务,车主基本不用再到保险公司办理报案及定损的相关手续了。
(三)、修车
1、把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四)、开事故证明
若损失不大,可任意找人写一个《第三方证明》;若损失很大,索赔时保险公司有可能向您要交通队或安委会出具的事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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