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同时最新法律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交强险实行分项,交强险分项外金额在商业险范围内不计分项赔偿。
本案中,双方针对交强险是否分项及超出交强险的商业险赔付责任比例存有争议,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夏某与保险公司投保的商业险中未投保不计免赔险种,而夏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故免赔率为15%,因此,夏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还需承担部分赔偿金,如果夏某投保了不计免赔险种,则不需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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