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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形成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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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过努力,天津目前已经形成覆盖城乡保障社会全体成员的统一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现了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经过努力,天津目前已经形成覆盖城乡保障社会全体成员的统一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现了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01年启动实施,逐步搭建了“统账结合”、“大病统筹”、“医疗救助”三个医疗保障平台,较好地解决了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险问题。

  2003年,天津市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2006年全面铺开,在实行全市城乡统一的基本医保制度前,已经覆盖12个涉农区县、3871个行政村,符合参保条件的有353万人,参合率超过90%。随着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有了保障,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也有了明显改善。

  天津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时,除了统筹城乡医保制度建设外,还坚持一条重要的原则,就是让困难人群既承受得起,又享受得到。为减轻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提高参保患者的医保待遇,天津先后出台了多项减负政策,从降低药品自付比例、降低起付线、提高门诊封顶线等多方面发力,使年老体弱、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负担逐年减轻。

  困难企业无力参保是中国医保制度实施中面临的普遍问题,2004年,天津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大病统筹”政策,政府根据企业困难程度给予补贴,为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建立大病统筹制度。2009年又通过加大政府补贴力度的方式,为全部“大病统筹”人员增加了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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