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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患者“治得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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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青岛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建立完善应对社会老龄化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并建立重大疾病和罕见病医疗救助制度。今年9月底,包括青岛在内的全省各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将实现即时结算。

  重大疾病罕见病都有救助

  据介绍,2011年底,全市城镇医保参保总人数已达338.6万人,其中职工267.7万人、居民70.9万人,加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的445万农民,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总人口已超过780万。记者了解到,我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调整,2011年由2010年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而今年达到每人每年240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建立重大疾病和罕见病医疗救助制度。这项制度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罕见病参保患者以及低收入、无收入参保患者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通过整合多方资源,实施多渠道的医疗救助。救助形式为重特大疾病救助、大额医疗费救助、低保家庭救助和超过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救助等。这项制度也是市政府今年要办的新增民生项目,它的出台将有效解决部分重大疾病、罕见病参保患者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制度的具体内容还在研究之中,预计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老年医护机构试点扩大

  社会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照料、慢病管理、失能人员医疗护理等一系列问题日趋严峻,成为很多市民家庭正面临的难题。我市去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老年参保患者医疗专门护理模式,通过在市南区人民医院、湛海医院、青岛盐业职工医院、交通医院等4家二级医疗机构试点,每床日结算标准仅为重症监护的2%左右,是二三级医院日平均费用的10%左右。“今年老年医疗专护机构试点将扩大到一疗、二疗、圣德等医院,还将引导部分一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专护的试点。”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就是借助社区医保这个平台,坚持“医养结合”的管理模式,依托老年护理机构这个载体,将残疾、失能、半失能等需长期护理的参保老年人医疗护理费,纳入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它的建立将直接惠及目前约8万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这是我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又一创新和突破。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在前期发展家庭病床、老年医疗护理、医疗专门护理试点基础上,进一步调研论证、补充完善,争取早日出台,让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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