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更加有效的体现解决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多层次多渠道的解决这个问题,目前还是我国这个领域内一个难以解决的很重要的问题,而重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则是要在非集体经济的基础上.
目前我国对于农村医疗保障的问题主要有四种解决方法,保小不保大”,即只对小灾小病进行经济补偿;“保大不保小”,即只对大病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保小亦保大”即不但对小病给予补偿,对大病、重病一次累计医药费超过一定数额,亦给予相应补偿,还有一种合作医疗,是将疾病治疗与预防保健结合起来,而以上的这些都是有局限性的,先说第一种,保小不保大,这是一种福利性质比较浓厚的医疗保险,通过个人和集体缴纳少量资金对与参与者普通疾病门诊治疗予以补偿,它的弊端在于,资金筹集量有限,保小病,对大病的保险力度不够,因而抗风险的能力也很有限.而第二种,保大不保小,是一种风险性的合作医疗保险,由个人和集体共同筹集资金,个人和集体的分担比例依据各地经济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当参与者患重病或大病时予以补偿,它的弊端在于受益面狭窄,对农民有病早治疗,预防小病拖成大病意识的形成有一定不利影响.第三种,是保大保小,这种模式是出现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出现的以福利为主导和以风险为主导的两种模式,以福利为主导,即以门诊补偿为重点,而以风险为主导,则是以住院补偿为主导.这种模式显然在很多地区都不适用.
现在出现的很多结合中国实际的合作医疗保险新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种压力,但是在现当代中国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起不到很明显的作用.首先,合作医疗虽然是因地制宜,但是也正是因为这种因地制宜使合作医疗有了地域性的划分,而使其社会化程度比较低.其次,因为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单一的社会医疗保险,显然不能满足大多数农民的医疗需求.因此,我们需要的是更高级的农村医疗保险模式,即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基础的多种医疗保险形式并重的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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