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卫生经济研究专家朱恒鹏教授在微博中也提到,大病医保同时会把稀缺的医保资金花费在一些成本-效益比很差的病种上。比如,富裕的晚期肿瘤患者花费50万~100万。而由于穷人往往付不起自付费用而放弃治疗以及中国特殊的一些国情,大病医保在执行中,可能产生大量的逆向选择,即将普通民众的医保费用剥离出来,却补贴给了治疗意义不大、费用高昂的富裕人群。
提高大病报销上限
本次大病保险的主要受益人群是患大病、需要大笔医疗费用,并且超出个人支付能力的人群。
《指导意见》指出若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对两大医保体系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对于如何界定“大病”的“合规”,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指出,文件没有简单地按照病种区分大病,而是根据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大病保险报销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只要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就将再给予报销50%以上。
“大病保险报销的范围是自费部分超出上一年的人均收入,这意味着,只有非常严重的疾病才在报销范围内。”一位商业保险产品设计人士告诉记者。
按照国务院医改办对东、中、西部1亿个样本数的统计和测算,大病发生的概率在千分之二到千分之四左右,按照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合)人数测算,全国是200万~400万人左右。
对于报销是否覆盖非医保报销目录内的药物,《指导意见》的精神是非医保报销目录内的药品、治疗项目等,只要是合规的费用,都可以报销。但具体哪些是合规费用,《指导意见》作为指导性文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主要原因是各地情况差异大。
大病保险的实质作用是提高了弱势群体的大病医疗报销上限。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