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深圳医改实施方案:取消药品加成提高门诊诊金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据介绍,此次医药分开改革并不是简单地取消药品加成,而是一个“1+6”的综合改革方案: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医院药房竞争机制,改进药品采购方式,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真正切断医院、医生开方与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使公立医院回归到公益性,使医生回归到治病防病的角色,使药品回归到治病的功能。预计《方案》将于下半年正式启动。

  市卫人委介绍说,改革的主要手段是以卫生部发布的321个临床路径标准为基础,建立单病种“定额、包干”基准收费标准,对住院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比如做阑尾炎手术,现在每间医院收取的费用不一样。实行单病种包干后,如果定为3000元一例,那么医院如果技术水平高、管理绩效好,2500元治好了病人,医院就可以赚500元;如果医院技术能力低、成本管理差,花了4000元,医院就得自己垫付1000元。在这种制度下,医院就必须想方设法控制成本、提高技术能力,以最小的成本把病人治好。对于不能按照单病种收费的,实行按项目、按服务单元等“定额、包干”付费方式;对病例数较少的大额住院费用实施单独结算。

  在门诊控费方面,将公立医院门诊分为全科门诊和专科门诊,制定全科门诊收费标准,按诊疗人次收费;专科门诊病人按照专科病种分类建立“控高就低”的付费制度,即制定专科门诊单次最高限额标准,超专科门诊单次最高限额标准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处方可药店购药探索“厂院直销”

  医务人员收回扣将被开除和吊证

  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医院药房竞争机制,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是我市医药分开改革的一大亮点。

  根据《方案》,在保留公立医院门诊药房的前提下,允许患者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买药物。我市将选择若干家大型连锁药品流通企业,配齐本市公立医院所有用药。药店所售药品价格完全市场化,与公立医院药房形成竞争之势。政府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资格,以公立医院周边区域为主,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覆盖范围。

  针对社会普遍反映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越招越贵的现象,我市将改革药品采购供应制度。一是实行集团式采购。由市公立医院管理部门制定本市公立医院采购药品目录,以广东省药品统一采购中标目录和中标价格为基础,对进入我市公立医院的药品实施二次遴选,与中标药品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代表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实施集团式采购,并实行统一配送,降低药品入库价格。二是实施“厂院直销”。由市公立医院管理部门选取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等单位,探索建立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之间的直销渠道,以此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价格;或以不高于广东省同品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为前提,参照周边地区中标品种和中标价格进行采购。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