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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改实施方案:取消药品加成提高门诊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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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介绍,此次医药分开改革并不是简单地取消药品加成,而是一个“1+6”的综合改革方案: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医院药房竞争机制,改进药品采购方式,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真正切断医院、医生开方与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使公立医院回归到公益性,使医生回归到治病防病的角色,使药品回归到治病的功能。预计《方案》将于下半年正式启动。

  门诊诊金平均提价12元

  不用个人支付医保埋单

  一级护理费收费标准:9元/天,普通医生诊金:3元/诊疗人次,副主任医师:6元/诊疗人次,主任医师诊金:8元/诊疗人次,长期以来,我国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低于医疗成本,国家因此允许公立医院收取药品加成,用于弥补医院医疗服务成本。在药品加成取消的同时,我市将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将分级提高诊疗服务收费标准,以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根据《方案》,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金12元,其中三级医院的门诊诊金每人次提高14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门诊诊金每人次提高11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其中三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43元,二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33元,一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24元。

  诊金提高了,患者就医费用会不会增加?市卫人委解释说,不会!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承担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诊疗费用增加部分,即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增加部分,全部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增加患者个人费用负担;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诊金增加部分,按照现行的报销比例,分别由门诊和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由于提高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造成的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亏空,由政府财政兜底补贴。

  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

  按病种付费“定额包干”

  我国长期实行比较单一的按项目付费制度。患者到医院诊疗,需要缴纳诊金、注射费、一次性材料费、各种各样的检查费等。在这种制度下,医生开出的检查项目越多,开出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越高,医院的收入就越大,这是造成医疗机构愿意多检查、开大检查单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医患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过度医疗。此次医药分开改革,我市也通过推行医疗费用支付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来杜绝这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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