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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医保看好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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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为此,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提醒读者,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看好报销范围、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报销方式。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为此,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提醒读者,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看好报销范围、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报销方式。
 
  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什么?
 
  答:参保人员
 
  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留院观察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问:哪些医疗费用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答:参保人员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因无证驾驶或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驾驶无效牌证车辆、酒后驾驶肇事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打架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以及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自杀、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境外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因医疗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和后遗症的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式有两种:一是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就医时只需交纳个人应付部分费用。二是全额垫付。参保人员出院后,凭定点医院的出院证明、医疗费发票和全部费用清单,到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统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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