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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全面的健康险缘何难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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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健康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它和普通的人寿保险不同,因此业内人士认为,消费者在投保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一些难以注意的细节。因为出于理赔风险的考虑,目前的健康险还不能达到消费者所需要的“疾病覆盖全面”的要求。

  一家整整筹备了6年的保险公司——中融人寿终于在近日揭牌成立了。然而,这家筹备时名为“正华”(其间曾改名为“长青”)的保险公司,最初被定位为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是与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瑞福德于2004年同时获保监会批复的首批也是目前唯一一批专业健康险公司。还未落地便改制的命运让人联想到另一家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的健康险公司——瑞福德健康险公司(原阳光健康),在两个月前被安邦财险收购,开国内保险公司被全面收购的先河。全国仅有的5家健康险公司瞬时间损兵折将,是整个行业发展遭遇发展瓶颈的真实写照。但是,业内人士没有因此而失去希望:现在的艰难却意味着发展空间的存在。

  70%的保险需求是健康险

  在人保健康险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夏建瓯的办公室里,他给记者拿来一份2002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对于组建专业医疗保险公司批示的复印件,批示希望逐步发展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并把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保结合起来。

  “据调查,百姓70%的保险需求都是健康险,因此在当时的政策背景下,加之国内专业健康险市场一片空白,几家大公司都摩拳擦掌,觉得做专业健康险一定有机会。”夏建瓯回忆说。

  2002年底,中国保监会颁布《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鼓励保险公司推进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2004年中国保监会批准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阳光健康(后更名为瑞福德健康)、正华健康等5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筹建,2005年4月8日,人保健康作为中国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正式开业。

  健康险公司成烫手山芋

  但是,5年后,根据保监会的公开数据,已经开业的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2009年的保费收入为64.05亿元,仅相当于一家中型寿险公司一年的保费收入,其中96.81%贡献来自人保健康一家。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除了人保健康,各家的经营情况都步履维艰,“靠山”巨大的平安健康险公司,经历了开业1年半没有任何保费收入的空窗期。虽然该公司2005年5月便已获批开业,但其2005年、2006年保费收入均为零,直到2007年,其保费也只有276.63万元;昆仑健康的业务量比较少,机构也很少。

  瑞福德健康则因屡屡违规,遭到监管层重罚。今年3月16日,保监会连发5道行政处罚书,由于存在提供虚假报表、违规资金运用、异地展业等行为,几位原瑞福德健康险高管被处以“责令撤换”和“警告”等处罚。虽然冠以“健康管理”的理念,但瑞福德健康险的业绩始终差强人意,由于业绩不善,管理层因此变动频繁。而眼见赢利无望,其股东方也只好谋求转手。

  经历6年“难产”的正华健康险公司曾有机会成为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当时筹备组已经做好产品、制度流程等方面的一切准备,计划2004年10月开业,只待保监会验收。孰料,开业前六家股东形成两派争执不下,无法达成一致。随后几年间,两方股东一直未能和解,但由于对健康险行业的憧憬,均不肯放弃,其间双方都曾寻找其他股东,2004年、2005年保监会还曾收到该公司的两份开业申请书。但是在这个期间,健康险公司经营不善的问题逐渐暴露,最终,发起人股东信心丧失,全部放弃了这块看上去很美的烫手山芋,由专业健康险转为寿险公司。

  消费者难觅“覆盖全面”的健康险

  英国保柏公司(BUPA)今年2月发布了中国保险市场首份大规模消费者调研报告,在健康管理方面,仅有23%的消费者已购买社保之外的商业保险作为有益补充,但是有64%的消费者觉得商业保险是社保的有益补充,并愿意购买能够覆盖到社保所不能保障的疾病的商业健康保险。既然百姓有高比例的保险需求,为什么实际选择健康险的人群却并不多呢?

  一位王先生2007年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长期健康险,2008年5月他因冠心病、不稳定性心绞痛住院22天,出院后,根据保险合同,王先生要求保险公司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4000元,但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拒绝的理由是:王先生的疾病属于其免责条款中的一种,不予赔付。“说实话,合约内容我也只是粗略看了一下,然后就签了字,责任免除部分内容繁琐、拗口难懂,我根本没注意到免责条款中的‘症状’二字。我当时就想买一份健康险也不是坏事,完全没想到到最后还是派不是用场。”王先生懊恼地说。

  健康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它和普通的人寿保险不同,因此业内人士认为,消费者在投保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一些难以注意的细节。因为出于理赔风险的考虑,目前的健康险还不能达到消费者所需要的“疾病覆盖全面”的要求。

  而且,商业健康险的赔付范围仅限于二级、三级医院,不少人为了获得商业健康险的理赔,只能到离家较远的二、三级医院看病。目前,老百姓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常常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保险公司指定医疗机构也是为了达到风险控制和理赔管理的目的。

  法律工作者认为,保险公司是要盘算理赔风险,但也要考虑到,这样的对双方不平等的合同约定条款已经违背了健康险的本意。

  而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理念也制约了健康险独立推广的发展。一位常年从事健康险推广的业务员向记者表示,不少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首先考虑的是多少时间可以回本,几年后可以获得多少收益,并不很在意保险产品本身提供的保障服务,而是拿保险当作一种理财产品。

  但现行的监管规定,要求健康类产品不能提供分红,这就抑制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由于这种“保本”思想,纯粹的健康险产品难以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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