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和高程度的保障需求。
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消费者对保险的需求取决于其风险状况、风险态度、收入、家庭结构等因素。而社会医疗保险由于其强制性和普及性,一般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和给付,政府相关补贴也不例外。因此,国家应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充分发挥在保障程度上补充功能和保障范围上的替代功能,从而构造完整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以德国为例,上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鼓励高收入阶层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方式,部分或全部替代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义务和保障利益,使国家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财政扶持能更有效地发挥在中低收入阶层,切实履行社会保险的收入再分配功能。2005年德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在医疗费用融资中的比例已接近10%,有24.3%的民众购买了各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
其次,商业健康保险能分担政府医保投入的财政压力。
据目前医改方案的有关负责专家测算,我国医改要求政府增加的卫生经费投入是1500亿~2000亿左右。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重点课题“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主报告显示,从1993年至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医疗自费支出从56.89元增加到600.9元,增长了9.6倍。
医疗费用的增幅远远超过了GDP和财政收入的增幅(分别为4.2倍和6.2倍)。这表明,单纯靠财政增长来负担医疗费增长是难以为继的。商业医保的介入,可以极大缓解和改变政府独木难撑的局面。
在这方面,美国的经验值得我们参考借鉴。目前,美国政府对医疗保障的财政扶持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第一项补贴计划是老年社会医保计划,在2006年度的财政支出为3800亿美元;第二项补贴计划是穷人医疗救助计划,2006年度的财政支出为19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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