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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缺失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有望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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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我国,健康保险被分成四大类,分别是医疗保险、重疾险、长期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险。然而长期以来,只有医疗保险和重疾险是健康保险中的活跃因素,长期护理保险在市场上缺位。
 
  针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员范围,学界目前主要存在三种观点:全民参保;40岁及以上人员参保;或60岁及以上人员参保。
 
  长期护理保险的投保人的年龄究竟规定在哪个阶段更为合适?
 
  北京市海淀区试点的负责人认为,之所以把参保年龄规定在18岁主要基于以下考虑:首先,排除未成年人。这是因为未成人中发生需要长期照护的风险极低,并且现在已有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法律,故未成年人不宜纳入参保范围。其次,年龄不限于40岁以上。在已经建立起成熟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日本,40岁以上的人都被要求参加长期护理方案。但是在中国,如果限于40岁及以上,各级财政有限,会大大加重40岁及以上参保者及其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
 
  根据推算,如果中国把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起始年龄定为20岁而不是40岁,那么在2020年就会增加4.04亿参保人员,2030年增加3.21亿人,2050年增加2.84亿人。按此测算,若将20岁定位该保险的起征点,即使随着老龄化加速,年轻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参保人数增幅呈现减缓的趋势,但增加的绝对数仍将超过2.5亿人。
 
  “这样不仅可以将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的互济费用分摊给更多参保人,也有利于减轻参保者个人及其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减轻财政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补助压力。”相关专家表示。
 
  政协委员谈长期护理险
 
  郭广昌:高起点高标准开展长期护理险试点
 
  全国政协委员、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在全国两会期间递交了多份提案,聚焦养老和保险方面,包括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高起点高标准开展长期护理险试点等。
 
  郭广昌建议长期护理险试点相关政策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机构定点标准,并参照相关地区试点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鼓励设置商业性的长期照护险给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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