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委、中国保险监督管委、市监管局、市卫生和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下发通知指出,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鼓励各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各项工作,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对接,并确保此项工作能有序开展。据悉,2011年起我市已将高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据了解,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以大学生自愿投保为原则,由商业保险公司与各高校自行协商办理。参加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各商业保险公司,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根据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确保与高校学生所享受的社会保险的对接,并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开展良性竞争。上海市各有关部门和上海保监局将积极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归口协调管理和规范运作机制。
通知指出,在实施方案框架内,鼓励积极探索理赔流程、结算方式等方面的创新。支持各保险公司和定点医院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直接结算机制,并不断优化理赔流程,简化理赔手续,切实为大学生提供温馨、便捷的服务。各高校及保险公司需按照方案要求,每保险年度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及时反馈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方案。相关工作情况应定期向主管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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