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综合保险
产品特色:全家人的综合保障计划,被保险人为两人以上,保障自己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工作生活中的意外伤害,还提供门诊与住院医疗保障,另有意外住院收入补偿,以及24小时电话医疗咨询,一次购买,全家安心!
适用人群:30天-60周岁
保险期限:1年(到期可优惠续保,将以邮件、短信提醒)
保单形式:电子保单
支付方式:信用卡网银电话支付
保险责任:请阅读《家庭综合保险适用条款》
保障项目保险金额(元)保障范围
意外身故/残疾投保人及其配偶5-30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残疾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
投保人的子女5万或10万
意外住院投保人及其配偶5万被保险人每次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就其该次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按80%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投保人的子女5万
意外门诊投保人及其配偶1万被保险人每次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门诊治疗的,本公司就其该次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按80%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投保人的子女1万
意外住院津贴投保人及其配偶10-100元/天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进行住院治疗的,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住院津贴日额给付,每次事故给付天数以10天为限。意外住院津贴的累计给付日数最多为180日,累计给付日数达到180日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燃气意外身故
(可选)5万被保险人因遭受民用燃气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本次投保的家庭成员因燃气意外导致的身故责任赔付限额以投保的该项责任保额为限。
温馨提示:燃气意外身故可与主险意外身故累计赔付。
医疗服务赠送24小时电话医疗咨询、重大疾病二次诊断服务。服务热线:010-59104911。具体服务内容请阅读《医疗服务内容》。
发生保险事故,请按以下流程办理理赔。
一、报案二、准备理赔材料三、到当地机构办理理赔四、领取赔款在保险事故发生后3日内报案。(报案方式:1.通过95511电话报案;2.到保险公司报案)
意外伤残需准备:保险凭证(如果是网上投保的保险,只需要电子保单号码)、)事故者身份证明、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伤残鉴定报告
意外医疗需准备:医疗费用收据、事故者身份证明、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处方、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意外身故需准备:被保人身份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受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死亡证明(户口注销、殓葬证明)等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3日内报案。(报案方式:1.通过95511电话报案;2.到保险公司报案)。查询理赔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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