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专家教你买保险 > 正文
解析中国人寿意外伤害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人人都有必要购买意外险,因为给自己或给家人购买意外伤害险不仅仅是对自己的负责,同时也体现了对家人的关爱。小编在此为大家推荐中国人寿意外伤害保险,希望能够满足您的意外保障需求。

  四、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医疗保险金。

  本公司所负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者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七、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八、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十、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