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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财富人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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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财富人生是泰康人寿开发的新产品,每年返还年缴保费的2%作为持续缴费奖金,每5年返还年缴保费的50%,60岁以后每年返还保额的20%作为补充养老金。不仅生活有保障,还能享受分红。

(2)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以年复利(见10.16)方式生息,并在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我们默认您选择累积生息作为红利领取方式。

留存于本公司的红利与累积利息将不参与红利分配。

划入生存类保险金累积生息账户的生存类保险金与累积利息将不参与红利分配。

5.  保险费的交纳

5.1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基本责任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基本责任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基本责任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

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基本责任保险费。

如您选择本合同 2.4 条约定的可选责任,则可选责任保险费在您选择可选责任时一次性交纳;如您申请增加可选责任保险金额,须在申请时一次性交纳。

5.2  宽限期  如果您到期未交纳基本责任保险费,自基本责任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 日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本合同 2.4 条约定的基本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基本责任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内未交纳基本责任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  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  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单上载明,现金价值不包括红利。

6.2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您申请时本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余额的 7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80日,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

自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经我们审核不同意您的保单贷款申请的,我们不向您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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