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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条款 不能不知的20个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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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摘要】买大病保险关键是要看条款,如果条款规定符合自己的需求,保险公司又比较有实力,这份保便可以放心的投了。但是一般保险条款都比较专业,尤其是大病保险还附加很多医学术语,有医学背景的人尚不能完全搞清楚,何况平常的人呢?所以很多人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买了某个产品,直到出现理赔时方才明白自己的情况不符合保险中的某一条款。本文将详细解读大病保险条款当中的20个关键字,增进大家对条款的把握。

18、交费固定性

有些公司条款中规定:“本公司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之权利”,我个人认为这是对客户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霸王条款。假设你今年以4000元/年的保费投保十万元保额的大病保险,第二年保险公司告诉你:保费上调500元,若继续维持保单效力,就要按照4500元/年交费;而拒绝继续交费,则合同终止。无论哪种方式,损失的都是客户。

特别提示:投保前详细咨询保险代理人,一定要选择固定交费的条款投保!

19、疾病与身故观察期

各公司条款规定的疾病与身故观察期一般有一年、180天和90天三种,也有公司的身故责任没有观察期。

特别提示:尽量选择观察期时间短,甚至没有观察期的条款投保。

20、自动垫缴保费

遇到出差、旅游等情况,不能及时交纳保费,过60天的“宽限期”后,保单效力则“中止”,而且复效后还要再次经过“观察期”。若有“自动垫缴保费”功能,则可保证保险效力延续到续缴保费时。

特别提示:建议选择有“自动垫缴保费”功能的条款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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