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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办理的审核及理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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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摘要】大病医疗保险如何办理?如何理赔?怎样知道保障范围以及自己是不是符合理赔标准?这些是许多人的疑问,的确,投保大病医疗保险是以低投入换来高保障,对于要不要投保以及投保后能不能理赔的问题需要清楚的指导。而不同市镇对大病医保的具体实施办法不同,所以本文便汇总大病医疗保险办理程序,包括审核与理赔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希望能帮到各位网友。

6、缴费时间与方式

每月5日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的结算方式通过参统企业的开户银行按月扣缴其应缴纳的大病医疗统筹费。

7、缴费缓缴

(1)经省政府有关委、办或州地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停产整顿并从失业保险基金借支职工基本生活费的企业,停产整顿期间,可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可以缓缴。

(2)参统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虽未批准为停产整顿企业,但暂无能力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的,可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可以缓缴。缓缴期为三个月。

8、缴费变更与注销

(1)每月缴费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企业须持《大病医疗费社 会统筹人员花名册》和《医疗保险卡》到经办机构办理缴费人员核增核减和缴费金额调整手续。

(2)企业破产、关闭、解散(撤消)、被兼(合)并后10日内持有关法律文书、批件和《大病医疗费社会统筹人员花名册》和《医疗保险卡》,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大病医疗统筹注销手续。

二、报销大病医疗统筹费须知

凡参统企业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报销范围内的,须由企业将职工的以下材料交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支付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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