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指出的是,死者亲属亦可根据过错程度或侵权原则对大陆组团社和台湾地接社分别依据大陆相关法律和台湾旅游业管理规定主张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死者亲属亦可根据对死者的善后处理情况有权主张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台当局“内政部”可有100万新台币罹难慰问金),并应视过错程度分别依据大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追究组团社的法律责任或者依据台湾“观光游乐业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追究地接社的法律责任。
本着赔偿有价生命无价的法理,重疾险、定期寿险、意外伤害险可重复投保,每个旅游者因投保的人身意外险种不同最后获得的赔偿可能不同。大陆和台湾在ECFA签订后,两岸互涉旅游人数不断增多,此次旅游灾难无疑是考量两岸民生往来纠纷解决机制建立的标志性事件,为此两岸应共同维护民生福祉,并同心同德促进灾难预报与救灾体系的建立。
(作者系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台港澳法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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