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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理赔必须具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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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发生意外事故后,意外保险理赔必须具备哪些材料?如何收集理赔材料?申请身故保险金须具备那些材料?

  根据出险情况不同,理赔审核的重点也有所区别,具体说:

  (1)一年期疾病死亡给付申请,应注意:

  被保险人如果在投保后短期内因疾病死亡,应注意是否带病投保或者有其他不如实告知情形;

  被保险人在国外死亡,应出具所在国使领馆确认的有效书面死亡证明材料;

  团体投保的应确认被保险人是否符合投保条件、是否在投保名单中;

  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必须有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除外)

  (2)极短期意外伤害死亡申请给付保险金,应注意:

  及时查勘,确定事故发生前被保险人是否持有保单、死者是否被保险人、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的途径主要有三:

  1、医院:调阅被保险人病历,向医生询问被保险人病情;

  2、司法部门:对于车祸、自杀、坠楼等重大意外,司法机关通常会介入,可通过司法机关了解案情;

  3、现场查勘,走访投保人、被保险人亲友,多方了解情况。

  调查过程中应重点把握: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他细节;

  2、是否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违法行为导致;

  3、有无目击证人;

  4、受伤部位、严重程度、有无并发症;

  5、被保险人有无既往病史;既往病史与事故是否有关。

  给付

  申请文件审核无误,保险公司应在收齐申请文件后及时给付保险金(法定期限为10日,也可依照保险合同约定),逾期给付应承担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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