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保险网 > 意外保险 > 意外险案例 > 正文
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到底保障的是谁?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外出旅行最重要就是为自己购买一份旅游人身意外险,但万一真的发生意外,到底旅行社为游客购买的旅游人身意外险能不能保障到消费者自己呢?以下用真实案例为大家探讨相关问题。

  此案中,旅行社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对游客李某造成人身损害,旅行社应当负全部责任,理应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此大家都无异议。

  但关于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款到底应给谁,大家争议比较大,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人身意外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按照规定,人身意外医疗险属于人身险,包括被保险人因人身伤害发生的各种诊费、治疗费、药费,理应属于给付原则,根据《保险法》第68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关于医疗费用的保险一般适用给付原则,但有合同约定从约定,本案中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保险合同,明确约定了医药费保险适用补偿原则,因此本案的医药费应适用补偿原则。按正常程序,出现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将理赔款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被保险人再向侵权人要求赔偿时如果是财产险就要扣除保险公司理赔后的损失额,如果是寿险将不受此限制,但是关于医药费用的保险有约定的从约定。

  本案中保险公司如果将此医药费理赔款直接支付给李某,李某再向旅行社要求损害赔偿时,关于医药费部分应抵扣保险公司已赔付的部分,现李某的医药费已全部由旅行社承担,该部分理赔款应抵扣医药费部分。如果李某经保险公司认定构成伤残等级,保险公司对伤残等级进行理赔后,再向旅行社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法律规定不应抵扣人身损害保险理赔部分。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