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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解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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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外来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失业者、困难企业职工等人群的医保问题一直困扰着希望购买医保的他们。今日,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解答了这些人员的常见问题和疑难问题。

市级统筹范围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身份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等人员;

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

农业(外地)户口已随原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

外埠在沈购房人员;

国有和集体破产困难企业在职职工。

地区不同  补缴起始时间不同

热点问题:继沈北、苏家屯之后,从今年1月1日起,康平县、法库县、辽中县、新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将纳入市级统筹。这些地区的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医疗保险费起始时间不同,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答疑:市内五区及于洪区、东陵区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须从2004年1月1日起补缴保费;沈北新区、苏家屯区须从2009年1月1日起补缴;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须从2010年1月1日起补缴。其中,领取过失业保险金、在全日制学校就学、参军、未满25周岁和户口后迁入本统筹地区等人员,在此期间不补缴。

补缴困难 可申请“分期付款”

热点问题:“我刚刚参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需要一次性补缴几千元医疗保险费,家里困难拿不出来,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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