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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4个问题
2010-10-13 23:45:58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34个问题,为网友解决心中的疑问,另有其他相关问题的,请拨打全国社保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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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如何计算医疗保险费用?

例1.居民王某年内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医疗费用总额120元,王某个人该支付多少医疗费?

按照规定,一个保险年度内,100元及以下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30%,所以王某应支付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为:120-(100×30%)=120-30=90元。

例2.居民王某,因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住院,发生住院医疗费2000元,其中甲类药、诊疗项目1800元,乙类药和部分支付费用诊疗项目200元,医保基金和个人费用分担如下:

1、个人先自付起付标准200元,

2、个人先自付的乙类药和部分支付费用诊疗项目费用

200×10%=20元,

3、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费用:(2000-200-20)×60%=1068元,

4、个人按比例支付费用:(2000-200-20)×40%=712元。

综上,个人共支付医疗费用932元,占46.60%,医保基金支付1068元,占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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