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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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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什么是养老保险的缴费上、下限?新招职工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又该以什么样的标准为缴费基数?

(4) 单位派到境外、国外工作的职工,按本人出境(国)上年在本单位领取的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次年按上年本单位平均工资增长率调整缴费基数;

(5)失业人员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上、下限

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即缴费下限;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缴费基数,即缴费上限;超过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其目的是为了缩小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差距,保证低收入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从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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