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维权部门在接访中发现,由于客观条件限制,部分人员到了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因此无法享受养老待遇。针对此,劳动维权部门与有关部门配合出台了《关于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参保人员有关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退休人员可申请延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至65周岁,若缴费年限仍不足十五年,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目前已有445人按照此政策补缴了养老保险费并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
11 万人的参保问题得以解决
针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工达到退休年龄无法享受养老待遇问题,青岛市劳动维权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部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工有关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 ,为123名原固定工解决了养老问题;针对从事自由职业等灵活就业人员欠保、城乡居民无养老保障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从事自由职业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11 万人的参保问题得以解决。
青岛市改变了“出了问题才整治,有了争议才解决”的传统做法,从分析监测、规范预防、跟踪服务、干预控制、警示引导五个环节,帮助用人单位规范自身用工,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将所有维权案件按照工资、保险等维权内容进行分类,注意将同一行业的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了解行业劳资矛盾的特点,为确定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供依据。
由于举报投诉、劳动争议、信访等个案处置结束后,多数用人单位不能从自身查找原因并制定弥补措施,导致同一单位类似侵权案件的陆续发案。为此,青岛建立了建议书制度,在处置个案结束后,对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原因及预防措施提出建议,帮助企业防止类似问题的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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