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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投连险保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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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许多消费者都在买社保的同时,已经通过投保商业养老险做好双重的养老准备了。那么,夫妻离异投连险保单该怎么办?

  近几年,投资热带动了投资连结保险的迅速发展。当夫妻感情破裂,协商离婚时,作为一份保单该怎样分割,有时会让曾经恩爱的夫妻犯难。

  曾经有一对夫妻,两年前妻子购买了投资连接保险,趸交保险费30万元,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自己,并没有指定受益人。

  事隔两年,夫妻二人感情出现破裂,开始协商离婚。但是,双方关于妻子买的投连险保单应如何分配无法达成协议。丈夫认为,该保单的保费支出来自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购买该保险本身是一种投资,因此,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有权获得其中的15万元。

  但是妻子认为,保单的性质是保险,不是财产,不能进行分割;再则保险费已交给保险公司,自己已经丧失了对保费的所有权,只能期待未来的投资收益,因此无法分割;妻子还表示,自己投保的时候丈夫也是知道的,并没有反对,保险合同中明确自己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本身就意味着丈夫已经同意将30万元归自己所有,现在只是反悔了。

  面对这一纠纷,仁者见仁。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管贻升表示,问题的焦点是投连险保单能否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明确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由此可见,夫妻共同财产中投资型财产包括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在内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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