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退休手续的办理:
人事代理人员离退休基本养老金由省劳动厅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省建设银行组织所属各支行负责发放。对省外和省内无建设银行网点的地方,由省建设银行委托其他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居住在异地的退休人员需提供在居住地开具的建设银行的帐号。
办理程序如下:
1、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请提早两个月提供以下材料办理退休手续: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等。
2、退休人员填写省社保局编制的《湖南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我中心于当月15-20日持参保人员档案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社保局办理退休审批审核手续。
3、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25日我中心凭省社保局开具的《基本养老金存折领取通知单》领取退休人员的退休存折。
4、退休人员退休金不能连续4个月(含连续4个月未领的)由他人代领。本人因特殊原因确定不能领取的,由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不能领取的证明材料,方能由指定人代领。
5、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人员,必须每月3月底前由所在派出所提供一份“生存证明”,并及时交给我中心,由我中心报给湖南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若没有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将会暂停养老金的发放,请务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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