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凡人事行政关系、档案已转入我中心的人事代理人员。
一、申报材料:
1、新参加人员(指从未参加过养老保险的人员,其中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并填写个人参保申报表。
2、续保人员:原在湖南省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参保的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后,填写个人参保申报表,由我中心办理社保转入手续。在外社保系统参保的人员,由我中心开出个人帐户接收函,由续保个人办理帐户基金转移手续,并将原参保社保局打出的基金转出单(注:基金转出单须提供参保者历年的参保基数及参保地的社平工资)交我中心,待基金转入后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个人参保申报表,办理续保手续。
二、基金征集标准:
1、湖南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1795元/月)或平均工资的70%(1257元/月)作为缴费基数。
2、缴费比例:20%(做足个人帐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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