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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打破商业养老险税惠缺位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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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继社保养老、企业年金之后,商业保险成为完善养老保障的第三大支柱。目前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以商业险养老。正因为商业险的地位日益提升,专家呼吁打破商业养老险税惠缺位瓶颈。


  一般居民仍然把银行储蓄视为养老防老的主要渠道,不仅保险机制在养老保障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也使得过多社会闲置资金和风险集中在银行。

  正合时宜减税增收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增加迅速,2005年已经达到25000亿元,政府目前从财政上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实力,有条件支持和鼓励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商业保险市场的发展。据粗略估算,如果国家对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给予税收优惠,即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保费可以从税前列支,那么,按平均所得税率20%和年储蓄利率3%计算,假定一个居民将他的1000元税前收入全部购买养老保险,20年后大约可收回1800元左右;而如果将税后收入的800元存入银行的话,20年后可收回1300元左右。

  因此,如果政府现在将居民个人支付的保费在税前扣除的话,虽然少征收200元的所得税,却可以使该居民未来增加收入500元,并带动当期1000元的养老保险投入。如果政府利用税收杠杆来鼓励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目前每年少收400亿元,就可使居民未来增加1000亿元的收入,这个规模大致相当于我国目前社会基本养老给付的三分之一;同时,每年还可以在减少1600亿银行存款的同时增加2000亿元的养老保费收入,相当于我国目前人寿保险费收入的三分之二。

  显然,这种政策的出台,既有利于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也可以进一步确立保险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地位,从而改善资本市场的投资环境,减轻银行系统的风险,提高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总之,是一个一举多得的举措。

  据了解,一些机构和专家已经对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及其他保险(如医疗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过系统研究,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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