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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设计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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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银发危机引起了人们对养老的关注,那么,除了购买社会保险外,还有哪些途径来解决日后的养老问题呢?补充养老保险或许是不错的一个选择,以下是专家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深度思考。

  所以如果单就是否要把企业年金概念写入社会保险法,我反对,但是如果要把补充养老保险写入社会保障法,我赞成,不仅赞成,同时我还建议,在社会保障法中也把2009年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员通过的《保险法》内容一并写入,或至少列为一款,因为,2006年国发23号文《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已经明确,“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当将商业保险纳入社会保障法管辖范围。

  其实这一次,补充养老保险(或者现在被称作企业年金)不被写入社会保障法,也不见得是坏事。因为我们完全可以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在1999年国发14号文件的前提下,通过总结1999年以来10年补充养老保险(或者企业年金)探索过程中理论和实践的成败得失,好好总结反思,然后拿出改革完善的意见和补充养老保险的系统思路,再提请国务院法制办制订相应的《补充养老保险条例》或《员工福利规划法案》,待条件成熟后再行提升到全国人大的立法层次上来,也许这种方法更好。企业年金只是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一种,我想国家还没有必要为一个很具体的、只是针对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单独立法,如果那样,是否要再搞一个《职业年金条例》呢?是否要搞一个《个人年金条例》呢?

  三、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安排争论的本质

  决策者在制订政策时,除了要看其具体的规定技术上的完善以外,更要关心制定政策的初衷最后是否能够实现,是否真正解决了现实经济社会存在的问题。

  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安排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正视中国老龄化不断加剧、银发经济浪潮来临的残酷现实。

  二是政府财政负担日益加剧,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节节走低。

  三是需要动员政府、企业和个人一起来为解决老龄问题寻找办法。

  现在看来,企业年金制度安排的结果是,一是制度没有真正能够有效启动,二是制度存在很大不公,新老职工、外资中资、大中小企业没有一个健全的制度安排,三是多种主体介入,缺乏管理标准和监管标准。

  现行企业年金制度有的只是供给者参与各方的齐声欢呼,而无人关心投保企业和个人的需求是否真正得到满足;大家沉浸在分食企业年金潜在市场的盛宴之中,而不关心老龄化问题并没得到稍稍解决;

  大家关心企业年金基金要快一点多一点进入资本市场,而不关心企业年金持有人的长期养老需求是否得到解决;大家关心的是企业年金对资本市场短期繁荣的影响,而不关心补充养老保险的长期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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