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国际市场上,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也被广泛地应用于保险产品,在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有关“全面保障责任”的定义都非常相似。
上述人士称,“全面保障责任”的定义和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产品中关于基本日常生活活动的定义是完全一致的,这一定义也已经被理赔人员和医务人员所熟悉,因此引入这一责任并不会带来额外的培训和运营成本。
他透露,有关“全面保障责任”,在国际上有些公司会采取另外一种通过评分定义体系来进行理赔。比如,针对每一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理赔人员或专业的医务人员会根据客户完成的程度(可以完成、部分可以完成、完全不可以完成)进行逐项评分,最后所有评分的总和如果达到了要求,客户将得到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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