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育保险
子女教育费这项费用,从表面上看来,似乎不象赋税和最终费用般规定得死死的,不容你抵赖不缴;可是,仍然被误认为是生活基本费用中的一项特例。事实上,如果孩子要进学校念书,不管钱的来源如何,总要有人负责为他们准备。只要孩子有接受教育的意愿,教育费就不容抵消。通常子女学杂费很高;如果他们还希望接受大学教育的话,那么应该准备的钱就相对增高许多。
应付教育费的方法不一而足,比如说:可以叫孩子半工半读,自食其力去筹措自己的学杂费;但这样做并不表示不必支付教育费,而只是把支付这笔费用的责任转嫁给孩子罢了。
第二种方法,是到了孩子要上大学时,才从当时的家庭收入中,拔出部分现款来支付他们的教育费用;可是就如同前面那个方法一样,做起来既不经济又困难重重。
有一个比上面两种方法更容易些的解决方式,
就是提前几年预缴全部教育费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九十,进而再把剩余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部分,用分期付款交纳,这样就更加方便了。
如果客户向人寿保险业务人员表示,教育保险的保费似乎贵了一点的话,这时那位业务人员应该再次提醒客户,他所提供给客户的保险计划并没有造成他任何损失。相反,这份计划还能不时使他获得许多收益,实际上,贵的并不是他所购买的那张保单而是教育本身。至于那张保单,只是把几千元的教育费用,以逐年分期缴纳的方式降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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