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报》:目前,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包括哪些?
太平人寿: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2012年下半年起,保监会发布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放开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并允许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
《投资者报》:保险公司如何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性?
太平人寿:安全性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首要原则,保险公司一般委托专业的资金受托机构为其管理。目前,太平人寿的保险资金委托其兄弟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太平资产”)进行管理。多年来,太平资产通过深入的市场研究、严谨的内部流程控制、有力的系统支持,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信用风险、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
就保险资金总体投资原则而言,太平资产坚持以既定投资目标为导向,以资产负债匹配为基本手段,坚持价值投资,实现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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