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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推出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一次性全部领取生存保险金及累积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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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新投保客户和未办理生存保险金自动转账的老客户,自公司提供该项服务的开始日起,生存保险金可自动留存在公司进行累积生息,而对于已办理生存保险金自动转账的客户,办理自动转账授权终止变更后,即可享受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客户可随时领取生存保险金及累积利息,但必须一次性将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及累积利息全部领取,此后新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可继续累积生息。

  为回馈客户,中国人寿公司从2010年4月16日起,针对新老客户推出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实现资金复利增值的同时,还可随时一次性全部领取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及累积利息。目前中国人寿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的年利率为3%。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公司新老客户,扩大客户服务功能,结合生存保险金的使用情况,中国人寿将为客户提供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留存在公司的生存保险金每年按公司当时确定的累积生息利率来计息,并按年利率进行复利计算,直至保险合同终止。

  客户在使用此项服务、实现资金复利增值的同时,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一次性全部领取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及累积利息,对新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客户仍可享受此项服务。

  据统计显示,中国人寿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功能适用的产品共计13款,为带有生存金给付特征的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产品,其中个险渠道10款,银保渠道3款。从4月16日起新购买的13款产品之一即可享受此项服务,在4月16日前已购买的适用此功能的产品,从7月1日起特别增加此项服务功能。

  据了解,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客户可将特定产品产生的生存保险金(不含满期保险金)留存在公司享受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直至保险合同终止,以实现资金的复利增值。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项服务是免费的,中国人寿不收取任何费用,是在分红险推出10周年之际,中国人寿让利于客户和进一步回报客户的一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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