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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贷宝附加定期寿险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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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安贷宝附加定期寿险保险条例,如果身故保险金超过未偿还贷款金额,保险公司将剩余保险金给付给借款人投保时指定的其他受益人。
  产品介绍
 
  专属附加于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1]
 
  2产品特色
 
  为贷款业务开发设计的保险,全面规避疾病带来的还款风险。[1]
 
  3产品责任
 
  投保范围
 
  18-50周岁的借款人;
 
  或者获得贷款的单位中年龄为18周岁至50周岁的高级管理人员。
 
  保险期间
 
  投保时约定,最长不超过1年。
 
  保险金额
 
  投保时约定。
 
  保险责任
 
  借款人因疾病而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限额内代其偿还尚未还清的贷款。
 
  如果身故保险金超过未偿还贷款金额,保险公司将剩余保险金给付给借款人投保时指定的其他受益人。
 
  如果全残保险金超过未偿还贷款金额,保险公司将剩余保险金给付给借款人本人,借款人另有指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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