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太平一诺千金终身寿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文件。本合同为分红保险1合同。
第二条: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至65周岁2。
第三条: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第四条: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3当天零时,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当天零时前身故,我们给付身故时已交保险费返还额,保险费返还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保险费返还额=已交保险费×(1+2.5%×已交保险费经过天数/365)。
这里的已交保险费指按标准体3年交方式计算的您已交纳的保险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当天零时后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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