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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 ( 分红型 )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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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 ( 分红型 ) 条款具体如下。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 基本名词释义。 其中, 目录中 “# ” 部分涉及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在阅读中给予特别留意 。

  基本名词释义 :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也可以为受益人。

  此外, 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 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 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 。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文件。

  如果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我们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至65周岁#2。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三条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二、祝寿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0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3的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我们在履行上述任何一项保险责任的同时,将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尚未偿还的保单贷款及两者的累积利息#4。

  第四条 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将进行红利分配。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增额红利方式指的是增加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1. 分红保险:指保险公司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的人寿保险。

  #2. 周岁:指按照身份证、护照、军人证等法定身份证明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3. 保险单周年日: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每一个保单年度内本合同生效日期的对应日。例如,如果本合同生效日为2003年7月1日,则保险单周年日分别为2004年、2005年、2006年、…的7月1日,直至合同期满。

  #4. 累积利息:指根据我们已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我们将根据“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2.5%之较大者”+2.0%确定计息的利率。如果本合同有欠交的保险费或保单贷款,我们将每半年复利计息一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红利应分日是保险单周年日,而红利的实际分配日将可能因年度会计核算、审计或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监管的要求而迟于保险单周年日。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将在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予您。

  终了红利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发放:

  1.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在年满10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的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满期核算,如果确定有满期生存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2. 体恤金红利

  被保险人身故后,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体恤金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3. 特别红利

  因本条上述两项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犯罪、拒捕、在任何情况下自伤或自虐,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未遵医嘱使用处方药物#5或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

  四、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起两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两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辆;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6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7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时,我们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8,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时,如果您已交足两年或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您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我们扣除手续费#9后退还已交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如果本合同有任何保单贷款及累积利息,我们将从退还的金额中扣除。

  #5. 处方药物: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6. 艾滋病(AIDS):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的简称。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其定义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果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此人已受到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

  #7. 艾滋病病毒(HIV阳性):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的简称。

  #8. 现金价值:通常体现为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每个保单年度末本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

  #9. 手续费:指每份保险合同平均承担的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我们对该合同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等三项之和。如果合同终止发生在保单年度末,则“扣除手续费后退还已交的保险费”的具体金额参见本合同保险单中所列明的对应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如果合同终止发生在保单年度中,则“扣除手续费后退还已交的保险费”的具体金额是根据本合同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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