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终身寿险 > 正文
老来福终身寿险责任说明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老来福终身寿险,该产品将“一揽子”综合保障计划融入一张保单,不仅可以满足客户的养老保障需求,还包括意外伤害保障、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疾病身故保障等。

  发行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人群:凡男性年龄在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下同)、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缴费方式:本保险设趸缴、限期缴费(10年、20年缴清)

  保险期限:终身

  保险责任:

  一、养老金给付:本保险养老金领取起始日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养老金领取方式有三款供选择:

  A款保险人每年于本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按保险金额的12%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

  B款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养老金,金额为人民币24800元(男)、人民币28450元(女),本合同终止;

  C款保险人每年于本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按保险金额的16.1%(男)、14.8%(女)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

  养老金领取方式在投保时选定,男性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前可变更一次,此后不再办理变更。

  男60周岁、女55周岁投保的,首次养老金于合同生效3个月后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给付。

  二、意外伤害保障:

  (一)意外伤害身故给付: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两倍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选定A款投保者,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后,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全数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二)意外伤害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残疾,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按中国人民银行《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所致残疾,保险人均分别给付保险金,但每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