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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险种康爱无忧防癌保障计划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新华人寿便针对市场需求推出了一款专业的防癌险——“康爱无忧防癌保障计划”。它将原位癌、皮肤癌等5种轻重疾也纳入了理赔范围,提供了系统化、周期长的专业抗癌保障。据了解,“康爱无忧防癌保障计划”由主险康爱无忧两全保险和附加康爱防癌疾病保险组成,除针对癌症加强风险抵御外,同时还兼具意外身价保障;若健康生活到满期未发生理赔,可全额领取所交保费,可以说是一款保障高、返保费的健康险产品组合。
  产品特色
 
  “抗”癌百分百:癌症确诊全额给付,让您健康无忧
 
  “爱”心五相伴:五项特定疾病保障,及时治疗保安心
 
  “无”忧领保费:保险期满,全额领取所交保费
 
  “悠”享七八十:健康保障可安享到70或80周岁满期时
 
  产品基本信息
 
  主险——康爱无忧两全保险
 
  投保范围:出生满30天-55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70或80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交
 
  附加险——附加康爱防癌疾病保险
 
  交费期间:同主险
 
  被保险人年龄:同主险
 
  保险期间:同主险
 
  保单利益
 
  主险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的第一个保单年度内因疾病身故,给付所交组合保险费的1.05倍,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的第二个保单年度内因疾病身故,给付所交组合保险费的1.5倍,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因意外或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第三个保单年度起因疾病身故,给付保险金额,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给付实际交纳组合保险费。
 
  附加险基本保险责任:
 
  癌症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第一个保单年度内,确诊初次患癌症,给付所交组合保险费的1.05倍,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的第二个保单年度内,确诊初次患癌症,给付所交组合保险费的1.5倍,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第三个保单年度起,确诊初次患癌症,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第三个保单年度起,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案例演示
 
  康先生,今年30岁,去年刚结婚,正处于事业上升期的他正开足马力带领家人奔向美好生活。一次在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了解到“康爱无忧防癌保障计划”,决定购买以减少他的后顾之忧。
 
  投保年龄性别年交保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交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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