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缴费方式:期缴,趸缴
年缴方式:3年缴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照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8%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18周岁至70周岁之间,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我们除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倍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对于同一被保险人,我们给付的“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各保险单累计以200万元为限。
特别给付金: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自第6个保险单周年日起,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向您的个人账户额外分配“特别给付金”,其金额等于该保险单周年日最近12个利率结算日个人账户价值的平均值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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