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提高参保群众的实际受益水平,甘肃保监局根据医改部门基础数据,组织辖内保险机构多次测算论证,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积极推动甘肃省筹资标准从最初的十几元提高到30元标准,个人自负部分达到5000元以上的纳入大病保险,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引导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对在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按照市、县级在规定报销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和10%比例进行补偿。报销额度上不封顶,报销比例分段递增,甘肃大病保险“统一筹资标准、统一报销比例、统一实施方案”的做法,起点高、普惠政策性强,使现行政策内不同身份群体能够享受平等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和服务。
推动“放心工程”实现参与各方共赢
采访中记者得知,在大病保险的承保上,甘肃实施推动“放心工程”,真正做到了“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放心、让机构放心”。大病保险承保之初,按照职责分工,甘肃保监局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保险机构监管暂行办法》,探索建立了《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本服务指引》等,积极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协作,对保险资金的划转、使用等环节予以明确,对人身险机构服务质量测评,从服务硬件、软件,全方位提升保险机构服务质量,全方位加强对承办大病保险的保险监管,对即时结报、伴随服务、异地就医等服务提出具体要求,让参保群众切实放心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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