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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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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命保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人寿保险,两者只是名称的不同,生命保险的使用更适合其保障的对象。生命保险可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三种。

  生存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间内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亦就是指被保险人自下而上到约定期限时给付保险金,如在此期间被保险人死亡,则所缴保险费也不退还,将充作所有生存到期满日为止的人的保险金。这里包含死亡者已缴而未偿还的保险费。生存保险主要是为了使被保险人到了一定期限后,可以领取一笔保险金以满足其生活上的需要,一般生存保险大都与其他险种结合办理。

  两全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时,均可领取约定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这种保险由生存保险同死亡保险合并而成,所以又称两全保险。第一,两全保险的纯保险费中包含着危险保险费与储蓄保险费,其中危险保险费相对地说在逐年上升;第二,由于储蓄保险费的逐年上升使保险费转为责任准备金的积存部分年年上升,而相对使保险金额中的危险保险金逐年下降,最终到保险期届满时危险保险金额达到零。通常在两全保险中,储蓄因素远远超过危险保险费因素,于是保险人在设计寿险新险种时,为了增加危险保障的比重,就有一种多倍保障养老保险,使死亡给付的保险金可以10年倍或多倍于满期生存给付的保险金,它既保障了人们的害怕早期死亡的危险后果,也保障了老人们的晚年生活。所以两全保险是人寿保险中最受欢迎的一个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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