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投保指南 > 正文
平安鸿翔两全保险条款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中国平安鸿祥两全保险(分红险2004)让您生死皆有保障。中国平安鸿祥两全保险(分红险2004)让您保险、分红两不误。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红利领取方式之一:

  一、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

  二、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

  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

  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三、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

  如投保人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