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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鑫盛为何拒绝报销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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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险条款上清楚列明了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哪些赔,哪些不赔,其实很清楚。一定要将保险业务人员的保险计划或口头承诺与保险条款比对,没有问题时再签单。
  保险特点:

  低保费高保障,体现保险真谛

  多种交费方式,满足个性所需

  漫漫人生道路,平安终身陪伴

  周年保单分红,更添额外惊喜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等待期:

  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重大疾病”,(二)因导致“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将已收取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日之后的保障成本无息退还至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按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若您申请增加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则对于每次增加的部分也适用上述等待期的约定。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且在发生“重大疾病”后28日仍生存的,我们按照收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发生“重大疾病”后28日内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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