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名称:新华吉庆有余A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所属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分类:健康保险
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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