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中国人寿东莞分公司对外批露了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理赔分析报告。该报告内容涉及红利、生存金、养老金、理赔保险金四方面数据。
报告显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中国人寿东莞分公司向广大客户支付“红利、生存金、养老金、理赔保险金”合计4.46亿元,涉及9.63万人次。其中,红利支出共4617.51万元,涉及人群3.48万人次;生存金给付共32292万元,涉及人群4.04万人次;养老金给付328.14万元,涉及人群884人次;理赔保险金支出合计7410.23万元,共涉及2.03万人次。
作为最能体现保险保障功能的售后服务环节,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中国人寿东莞分公司理赔金支付呈现四个特点:
——意外为导致死亡的主要因素。死亡给付2741.5万元,涉及人次430人次。其中,意外身故赔款1565.5万元,占死亡保险金支出比例达57%。大部分意外事故为“交通事故、溺水、高处坠落”。
——工伤意外成为导致伤残的主要因素。残疾保险金支出667.6万元,给付658人次,出险客户最小年龄1周岁以下,最高年龄60周岁。
——恶性肿瘤成重大疾病给付的主要因素。重大疾病赔款支出1630万元,给付人次199人次,其中“恶性肿瘤”赔款给付1243.7万元,占重大疾病赔款支出76%。
——住院成医疗费用(含津贴)给付的主要因素。医疗费用赔款支出2371.1万元,涉及1.9万人次,其中住院成医疗费用(含津贴)给付的主要因素。
由以上统计可见,重大疾病发病率逐步年轻化,且恶性肿瘤已成为导致身故和高额医疗费用的主要因素。因此,在日常生活中,预防恶性肿瘤尤为迫切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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